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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高新区2017年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庆高新区2017年秋冬季暨

“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大庆高新区2017年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大庆高新区2017年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

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黑政发〔2016〕8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2017年秋冬季暨“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规〔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高新区秋冬季,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燃煤、秸秆禁烧、重点企业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工作,确保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坚决杜绝严重污染天气,全力防止重污染天气,尽力减少轻度、中度污染天数,保障十九大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严控燃煤污染

1.开展燃煤质量大检查。牵头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联合大检查,严格监管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燃用等各环节,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入市场。(牵头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

2.全面淘汰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开展联合督查,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并网、清洁能源替代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到2017年底,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

3.加快大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强化跟踪调度和追责问效,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未完成改造的、不达标的锅炉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上级部门提请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相关业主完成提标改造相关工作。(牵头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

4.实施供暖燃煤锅炉错峰起炉。科学合理制定采暖期错峰起炉方案,综合调度各供暖企业,隔时分批,分时段起炉,防止污染物集中累积,有效减低污染。(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

   (二)疏堵结合,狠抓秸秆禁烧

1.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严格落实高新区管委会秸秆禁烧责任制,建立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禁烧、重点防控、宣传引导任务目标,组织督查队伍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加大督查巡检频次,做到严防死守。(牵头单位:高新区农场)

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强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广和使用秸秆还田新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牵头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

   (三)持续强化,严格治理工业污染

1.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排查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情况,严格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的管理,采取密闭储存、封闭输送的方式贮存和转移易产尘物料。对难以进行密闭储存的物料,应采取苫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有效降尘、抑尘措施,减少和降低无组织排放污染。(牵头单位:规划建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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