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5月29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29日-2017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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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油钻采配件加工项目 | 大庆高新区禾丰路22-2号 | 大庆汇丰达石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一)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机座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本项目运营产生的边角废料和金属屑具有可再生利用价值,可出售给废旧金属收购部门进行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四)废切削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需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2 | 高新区智能制造孵化器建设项目 | 大庆高新区行知街以西、发展路以东、高新区3号热源以北、外包园A区以南 | 













